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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政府部门、市属分支机构政务公开(建设、环保、电力)
二、区政府部门、市属分支机构政务公开(建设、环保、电力)
作者: 日期:2008-05-05 08:51:20 出处: 点击:

(五)建设    环保    电业

建设局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手续

办理科室:城建科

办理对象:需进行道路占用挖掘的有关单位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建城[1993]410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省建委鲁建办发[1993]55号鲁价涉发[1994]185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挖掘占用申请报告;

2、敷设主管线段建设工程规划手续;

3、经审查的施工图;

4、施工计划及方案;

5、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现场勘察;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城建科意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3、下发道路挖掘批复;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现场放线;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挖掘修复费:①沥青主次干道:120元/m2;②沥青一般干道:105元/m2;③水泥砼道路:230元/m2;④普砼板人行道:40元/m2;⑤砂土路面:30元/m2。

城市占道费:①施工停放车辆占用人行道的:0.3元/m2昼夜;②占用车行道的:0.5元/m2昼夜;③商亭、摊点经营占道:0.5元/m2昼夜;④繁华地段经营占道≤1元/m2昼夜。

收费依据:建城[1993]410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省建委鲁建公发[1993]55号 鲁价涉发[1994]185号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手续

办理科室:园林处

办理对象:凡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发[2003]21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申请表;

2、1:500或1:1000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图(经市规划局审批盖章有效);

3、1:200或1:500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图;

4、建设工程绿化规划说明书。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申请表;

2、建设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3、进行现场勘察与方案审查;

4、经审查合格发给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书”并在申报图纸图签处加盖“绿化规划审批专用章”;

5、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办理时限:申报材料齐全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绿化规划审批工作。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手续

办理科室:园林处

办理对象:临时挖掘占用城市绿地的单位、个人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2、《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4号);

3、《临沂市绿化管理办法》(临政发[2003]4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临时挖掘占用申请报告;

2、位置图;

3、施工方案及计划;

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提出申请,业务受理;

2、勘察现场;

3、费用收缴;

4、签批手续,现场放线;

5、竣工验收,材料归档。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起,5个工作日完成。

收费标准:

1、《临沂市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收费标准》;

2、《临沂市绿化树木补偿费、代植费收费标准》,详见临价费发[2006]151号文。

收费依据:关于同意《临沂市城市绿化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临价费发[2006]151号文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移植、砍伐、修剪城市树木手续

办理科室:园林处

办理对象:申请移植、砍伐、修剪城市树木的企业、个人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2、《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4号);

3、《临沂市绿化管理办法》(临政发[2003]4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移植、砍伐、修剪城市树木申请报告;

2、位置图;

3、移植、砍伐、修剪计划及方案;

4、移植、修剪、保洁措施。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提出申请,业务受理;

2、现场勘察;

3、费用收缴;

4、签批手续,现场核查放线;

5、验收现场,材料归档。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起,5个工作日完成。

收费标准:详见临价费发[2006]151号文

收费依据:关于同意《临沂市城市绿化补偿收费标准》的复函临价费发[2006]151号文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绿地广场使用手续

办理科室:园林处

办理对象:申请使用绿地广场的企业、个人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2、《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4号);

3、《临沂市绿化管理办法》(临政发[2003]4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绿地广场使用申请报告;

2、位置图;

3、使用计划及方案;

4、安全保证措施。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提出申请,业务受理;

2、现场勘察;

3、费用收缴;

4、签批手续,现场核查放线;

5、验收现场,材料归档。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起,5个工作日完成。

收费标准:绿地广场内举办活动的绿地使用标准详见临价费发[2006]151号文

收费依据:关于同意《临沂市城市绿化补偿收费标准》的复函临价费发[2006]151号文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手续

办理科室:环卫处

办理对象:城市中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以临政办发[2006]50号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依据制定罗政办发[2006]75号文,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申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基数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直接征收

办理时限:按月计收,也可按季度或年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收费标准:详见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通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第二章。

收费依据:以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06]75号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为依据。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手续

办理科室:招标投标办公室

办理对象: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30号令);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拟招标项目备案登记;

2、代理合同;

3、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4、招标文件;

5、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文件;

6、现场勘查图纸,答疑文件;

7、造价咨询单位审查文件;

8、评标报告;

9、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审查招标投标单位资格; 办理时限:7日内

2、审查招标文件;     办理时限:3日内

3、审查造价咨询单位资格; 办理时限:3日内

4、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办理时限:20日内

5、发放中标通知书;    办理时限:公示期满后3日内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手续

办理科室:招标投标办公室

办理对象:工程建设单位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

1、《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设部[1994]482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批文;

2、用地许可;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环保评估。

办理程序: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办理时限:收件后5日内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建筑工程合同审查备案手续

办理科室:招标投标办公室

办理对象: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

1、《山东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30号令)。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副本原件

办理程序:提交合同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科室:质监站

办理对象:全区所有规模以上建筑工程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国务院279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所建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

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5、监理中标通知书;

6、监理公司;

7、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8、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

办理程序:持相关材料,经五大责任主体单位签字盖章齐全后到建设局质监站办理手续。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对不实行监理项目:不超过建安工作量的1.2‰;

2、大型建设项目:不超过建安工作量的0.4‰;

3、中小型及其他工业民用工程:不超过建安工作量的0.6‰。

收费依据:价费字[1993]149号、计价格[2001]585号 鲁价涉发[1995]44号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

办理科室:施工科

办理对象:全区规模以上建设工程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398号《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991]13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中标通知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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