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东政办发〔2007〕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日
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把我区政务公开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推进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上级要求,经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和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
(二)基本原则:注重针对性、坚持真实性、讲究时效性、强调操作性。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以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单位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党和国家秘密事项,都要对外公开。
(三)工作目标:1、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机关作风明显改变。2、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严格依法管理、审批、收费、处罚,行政行为规范。3、行政监督制约机制得到加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4、干部群众民主意识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逐步落实,机关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一)范围
1、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2、各有关单位:具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单位(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归口管理单位,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
3、省、市属驻河东单位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二)内容
1、 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的事项,主要包括:(1)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2)本级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以及出台的政策;(3)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4)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重要物资招投标采购情况;(5)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招投标情况;(6)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情况;(7)行政审批项目、程序的执行情况;(8)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9)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10)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2、政府工作部门、有关单位对外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1)办事职责。包括部门职责、内设机构职责、部门领导分工和办事人员职责;(2)办事依据。即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决定、指标和需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等;(3)办事条件。即办事对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书资料;(4)办事程序。即办事的过程、顺序等;(5)办事时限。即办理某一事项所需的最长时间承诺;(6)办事结果。即办理某一事项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7)办事纪律。即在办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规章和违章、违纪处罚办法等;(8)监督投诉。包括监督机制、监督制度、监督渠道等。
3、政府工作部门、有关单位内部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3)干部人事管理情况;(4)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5)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可结合实际,对公开的内容作适当增加;需要减少公开内容的,必须报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三)形式
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
1、需要向全社会公开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设立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设备、编制工作手册、办事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做到“两有”(有投诉箱、投诉电话)、“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程序上墙、办事结果上墙)。
2、向部分单位和个人或本部门、本系统公开的。以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信息简报、下发文件、资料汇编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时间和程序
(一)时间
公开的时间,以不影响办事、决策和取得最佳客观效果为原则,可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属于永久性的公开内容,就长期公开;经常性的工作,应按月或季公开;临时性、一次性的工作,应随时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普遍关注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后,再正式公开。
(二)程序
对于需要公开的事项,要坚持先研究后公开。凡经研究确定公开的事项,要坚决执行。具体程序为:
1、公开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专题研究,制订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2、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联席会议,由政务公开主管领导向联席会议报告,提出方案,经过讨论审议并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3、公开后,要采取设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需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4、每项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对政务公开的方案、会议纪要及有关资料等,要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要相应调整充实领导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确保工作的落实。
(一)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弄虚作假,被动应付,行动迟缓的,要批评和督促,限期落实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持久进行。
(二)要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举报和投诉机制。
(三)要加大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力度,充分听取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和政府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四)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每年年终要将实施政务公开的情况书面报区政府,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的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主题词:政务公开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部。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