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法制局是区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是区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重点担负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并组织起草区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报经区政府批准后,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二)审查修改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部门之间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中的矛盾和争议,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与清理汇编工作。
(三)帮助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组织或参与行政执法检查,协调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的相关问题。
(四)组织实施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检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错案责任的追究。
(五)依法受理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同时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六)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
(七)承担区政府领导学法服务工作,为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八)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组织或参与政府法制宣传教育。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制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三个科室:1、行政复议科
2、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3、执法监督科
地址:河东区东兴路北段 电话:8383593 310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