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缴纳比例为:单位2%、个人1%。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它的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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