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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失业保险
作者: 日期:2008-05-26 10:08:58 出处: 点击:

  城镇企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缴纳比例为:单位2%、个人1%。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它的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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