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申请办事规程:(一)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填写救助申请表:1、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2、医院诊断书、医疗及住院费用收据及必要的病史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 医疗费用证明,农村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3、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委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上班的 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 ,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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