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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河东区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灭在基层,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化解纠纷做到“三个抓住”。一是抓住关键人物。凡是纠纷,往往都是因人而起。在调解中注意做好关键人物的工作,解决矛盾纠纷。二是抓住主要矛盾。把握矛盾纠纷的本质和发展变化规律,进而把握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要点,带动和促进其他矛盾的解决。三是抓住有利时机。根据矛盾发生的各个因素及不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调解矛盾把握“四个要点”。一是忠于事实和法律。在调解过程中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事实真相,分清是非曲折,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在“细致”和“耐心”上下工夫。开展细致的调查摸底,掌握事实真相;对当事人细心观察,做到胸有成竹,有的放矢。针对工作的特点,调解人员要做到反复耐心地开展工作。三是坚持公平正义理念。调解矛盾纠纷时要求调解人员必须坚持公平正义理念,对当事人一视同仁,坚持原则。四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级调解组织对发生在其辖区范围内的重大疑难纠纷,除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外,还应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集集体力量,形成上下一致、部门协调的局面。(文/马永超 审核/张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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