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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送面锦旗谢工商
作者:薛庆西 日期:2009-03-16 16:57:44 出处: 点击:

    近日,在河东凤凰岭工商所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一名被处罚的售假者给该所送来了一面上书“为百姓解难,替政府分忧”字样的锦旗,演绎了一段售假者给工商所送锦旗的佳话。 

                  “李鬼”送面锦旗谢工商 

     在人们的印象中,给打假者送锦旗和感谢信的一般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得到打假者维权的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然而,近日在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东分局凤凰岭工商所却发生了一件奇怪事:一名被处罚的售假者给该所送来了一面上书“为百姓解难,替政府分忧”字样的锦旗,并连声向工商执法人员道谢。要知其中原委,还得从头说起—— 

    2008年10月28日,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电话,称在河东区凤凰岭街道驻地的集市上,有人因卖假货而遭群众围攻追打,事态十分严重。凤凰岭工商所的执法人员立即驱车赶到现场,只见十多个彪形大汉在追打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见此情景,执法人员立即出示执法证,并及时进行劝导,骚动的现场暂时平静了下来。趁此机会,工商执法人员对事情进行了调查了解。

    原来,被打的中年男子是外地来赶集卖肥皂的商贩赵某,当地一妇女孙某买了他的肥皂,回家洗羽绒服时发现,羽绒服严重褪色,并被腐蚀。孙某便来找赵某讨个说法,还叫来了十几个亲友“助阵”,结果就出现了追打商贩的场景。

     面对这种情况,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将赵某尚未销售的涉嫌假冒的肥皂全部依法扣留,并果断决定把当事双方带到工商所调解处理。

    来到工商所后,孙某的亲友狮子大开口,要求赵某赔偿千元,不然就要打人扣车。针对这一情况,所长亲自主持调解工作。先是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他们了解国家相关消费纠纷赔偿的法律规定,并指出漫天要价属于敲诈行为,打人扣车更是违法行为。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孙某亲友的情绪逐渐缓和下来。在现场耳闻目睹了工商执法人员所做的大量工作,售假者赵某满脸羞愧,未等工商执法人员对他深入询问就道出了详情:原来他近日从一个不明身份的肥皂推销商手里购买了一批冒牌肥皂,想发笔小“财”,在集市上用随身携带的小型高音喇叭进行了虚假宣传,称这种肥皂不仅能去油渍,还能用于洗发、洗澡、清洗各类羽绒服等等。在赵某的虚假宣传和诱导下,赶集的人争先恐后地抢购他的肥皂,其中,孙某一下子就买了8块,结果在使用后才发现上当受骗了。

    工商执法人员在弄清事情的原委后,本着合法、合理原则,对这起消费纠纷进行了耐心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由赵某一次性赔偿孙某羽绒服损失费200元,并当场执行。当事双方均对这一处理结果感到满意。

    然而,孙某召来的部分亲友并不罢休,仍扬言等赵某离开工商所后对其殴打。工商执法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却未必能保证卖假货者的人身不再受到伤害。所以,他们及时联系赵某的家人到工商所接他。看到这些,赵某感动得热泪盈眶:“售假害人又害己,真是得不偿失。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做坑人的买卖了!我愿意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

    工商所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售假者赵某依法进行了处理。事后,赵某为了感谢工商执法人员,专程送来锦旗,表达自己对工商部门的感激之情,留下了售假者给工商所送锦旗的一段佳话。【文/薛庆西   审核/季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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