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原则
为体现我区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岗位设置和拟录用人员专业统筹兼顾,充分考虑用人单位专业需求平衡的原则,制定本次事业单位考聘拟录用人员安置办法。
二、安置办法
1、普通岗位安置办法
(1)按照用人单位提报的需求情况设定职位。各单位上报的普通岗位人员需求按专业划分为经济类、文秘类、法律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其他类共六类职位。
同时,根据46名普通岗位拟录用人员所学专业划分为经济类7名(会计学 、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贸易、统计学等专业)、文秘类9名(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行政管理等专业)、法律类4名(法学、法律等专业)、计算机类5名(计算机与科学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等专业)、医学类1名、其他类20名六类职位。
(2)根据设定的职位要求由拟录用人员在所属类别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对应设定的职位内选岗。
2、卫生岗位安置办法
(1)将进入拟录用范围的20名卫生类毕业生全部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上报的卫生岗位人员需求按专业划分为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技术类、中西医结合类、中药类、中医医疗、护理类共六类职位。
同时,根据20名卫生岗位拟录用人员所学专业划分为临床医学类14名、医学检验技术类1名、中西医结合类1名、中药类1名、中医医疗类1名、护理类2名共六类职位。
(2)根据拟录用人员所学专业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对应设定的职位内选岗。
3、选岗注意事项
普通岗位、卫生岗位拟录用人员按照安置原则和办法选岗时只能选择一次。选岗签字后不允许更改选岗志愿,不服从安排的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于2009年4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持个人身份证到河东区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区政府行政办公大楼六楼西侧)领取《选岗通知书》。
河东区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