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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09-10-10 14:17:46 出处: 点击:

 

临东政办发〔2009134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加强村卫生室建设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意见

河东区卫生局  河东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4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功能定位

()总体目标。通过各级配套联动,各负其责,对全区220处经省卫生厅、财政厅核准的村卫生室集中扶持,重点突出新建业务用房、业务用房整修、基本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培训项目,提升其服务能力,使农村居民能够就近获得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

 ()功能定位。村卫生室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等工作,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

二、项目原则和标准

()基本原则。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整体安排、分期实施,优化资源、便于管理,注重公平、完善功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人口、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交通等因素,以乡镇(街道)和河东工业园区为单位,合理确定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布局。

()设置标准。2000人左右的服务人口设置1所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服务半径为2.5公里左右;乡镇(街道)卫生院所在地不设置村卫生室,相应职能由乡镇(街道)卫生院承担;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行政村共设村卫生室。

   ()项目标准。项目完成后,每所纳入设置规划范围的村卫生室应达到以下标准:

1、科室设置: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预防保健室、中医诊室、处置室,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四室分开”,并符合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条件。

2、人员配备每所村卫生室原则上按每500人服务人口配备1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原则上每个卫生室不得少于2名。从纳入设置规划的村卫生室中,选派具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采取短期集中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分期分批进行针对性培训。

3、基础设施: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卫生室业务用房应上有天花板,下有地砖地面,正面墙体粉刷白色立邦漆,室内墙体刮仿瓷,门窗刷绿色防水漆及其他墙体刷白色涂料。有供水设施(自来水或压水井);有清洁厕所;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要由村卫生室负责回收,用双层塑料袋盛装(由市环保局统一提供)到卫生院提药时送交卫生院,由卫生院统一贮存于封闭式医疗废物容器内,然后交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是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的要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栏。原来挂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牌子及有关社区服务的制度要更换成统一的村卫生室标牌及村卫生室的制度。统一标牌尺寸为60cm×40cm,由区卫生局统一编码,统一制作,标牌悬挂于村卫生室左侧。

4、基本设备应配齐常用诊疗设备、消毒设施、必需急救设备、预防保健设施、健康档案柜、药品柜、健康教育设施、观察床、应急照明设施等基本设备,达到《山东省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置标准》。

三、资金筹集和产权界定

(一)产权界定:按照谁投资产权归谁所有的原则界定。社会捐助建设的村卫生室产权由捐助人决定;对政府投资形成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要纳入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对政府补助购置的基本设备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建账登记,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使用。

(二)建设方式:一是由村委会投资建设;二是乡镇(街道)卫生院投资建设;三是社会捐资建设。

(三)奖励措施:经省卫生厅、省财政厅验收合格的村卫生室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对属于政府投资、乡镇(街道)卫生院投资、村集体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每处卫生室补助2.5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补贴基础设施建设,5000元用于补贴购买设备。对个人投资或社会捐资建设,业务用房及医疗设备达到建设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再给予补助,政府给予配置价值5000元的医疗设备。

卫生室建成后必须经区卫生局与投资建设方签定《村卫生室房屋使用协议书》后方可兑现奖励。凡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奖励。

四、实施和验收

(一)村卫生室建设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河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区卫生局、区财政局负责监督指导。

(二)时间要求:全区村区生室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于20091020日前全部完成。

五、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和河东工业园区要站在为新农合搭平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民谋利益的高度,把村卫生室能力提升工程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乡镇(街道)和河东工业园区要成立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这项工程如期完成。

()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整修、基本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培训等要按照村卫生室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实行项目管理,严格监督评审,确保进度和质量。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建设工程质量和工作进度的监督与指导,要建管并重,项目实施中必须严把质量、安全、进度关,确保工程万无一失。建成后要按照建设标准认真评审验收,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能顺利投入使用,发挥应有的功能。

    ()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在项目实施中,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与重复投资。业务用房整修要以改造、维修为主。已基本完成业务用房整修任务的,要加强基本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村卫生室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监管,严格考核。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评估,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度慢、建设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影响全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步伐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按期完不成任务的,将取消其设置村卫生室资格,今后不再安排村卫生室规划设置。             

 

 

 

 

 

 

 

 

 

 

主题词:转发  卫生工作  实施意见  通知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099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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