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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东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09-10-10 14:18:30 出处: 点击:

 

临东政办发〔2009135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东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河东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河东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校舍防震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临沂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推动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保障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全面摸清全区中小学校舍现状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区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以师生为本,做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与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相结合、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中小学“211工程”等项目相结合、与标准化学校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与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相结合。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校舍危房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制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分年度、分步骤维修改造。

2、明确任务,分级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区政府统一部署,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和河东工业园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

3、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工程建设要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抗震设防要求,依据校园具体规划,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做到“安全、节能、环保、经济、实用、美观”,确保工程既符合标准又保证质量。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都必须具备规定资质。要保证每栋校舍的加固和改造质量,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成为“精品工程”。

二、目标和任务

1、目标。对全区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学校校舍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并符合防御其他地质灾害和防洪、防台风、防火、防雷击等安全要求。

2、主要任务。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和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今后新建的中小学校舍,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建设标准,建设楼房校舍,确保校舍安全。

三、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区公办和民办中小学。

1基础数据采集和录入。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平台的作用,在2009830前完成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

2、全面排查鉴定中小学校舍情况。由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教育、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抗震设防有关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形成对每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通过鉴定或评估,提出校舍是否需要抗震加固、拆除重建或维修改造。校舍安全鉴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20098月中旬全部完成排查鉴定工作。

3勘察设计招标。根据排查鉴定结果和鉴定意见,对需要加固改造和重建的校舍进行勘察和施工设计,依照设计内容,对项目依法进行招标。

4加固改造。对于鉴定为危房和抗震设防要求不达标的校舍,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加固改造。用3年时间完成加固改造任务,消除安全隐患。

5制订中小学总平面布局规划和校舍改造规划。各乡镇(街道)和河东工业园区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制订本辖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要对项目建设场址及周边地质、交通、环境等主要条件进行科学测评,建设场地必须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及抗震不利地段,因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各乡镇(街道)和河东工业园区要根据实施方案和分年度维修加固规划,有计划、分年度组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及时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每项工程完工后,乡镇、街道要及时上报,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工程项目严格进行检查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提出处理意见。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发展改革、教育、公安、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水利、安全监管、地震等部门参加统一组织协调校舍安全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河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对本辖区的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2、明确责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提出全区工程资金安排方案,组织编制和审定各学校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编发简报,推广先进经验,报告工作进展。各乡镇(街道)和河东工业园区要依据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水利、地震等部门要提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及地震断裂带和地震多发区、洪涝灾害易发区及其他地质灾害分布情况,提出安全性评估和建议;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检测鉴定机构和技术专家,进行校舍地质勘察和建筑检测鉴定。

 3、规范管理。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舍电子档案,实行网上办公,实现动态管理。一是通过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平台的网络管理,加强校舍信息监控,把握安全趋势,查清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和危旧校舍改造责任,科学安排维修改造工作。二是利用网络对每年实施校舍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三是根据各乡镇(街道)和河东工业园区中小学校舍改造规划实施情况,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使其具有真实性、可靠性、时效性。
    4
、严格质量。所有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 [2008] 159号)、《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建校舍按国家规定的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坚持“安全、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充分考虑学校人员密集特点和应急疏散需要,新建校舍的最低使用寿命为50年。新建校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严格落实各项建设监管规定。
    5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对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对进度缓慢没有完成当年改造任务的,扣减下年度的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并进行通报批评。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

五、资金安排和管理

工程资金实行省级统筹、以区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积极争取中央补助。

1、切实加大工程资金投入。在整合目前与中小学校舍安全有关的各项资金和项目的基础上,对争取的上级校舍安全资金统筹安排,具体办法由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各乡镇(街道)和河东工业园区要切实担负起校舍安全工程投入的责任,安排专项资金。区财政要切实加大对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

2、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要严格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的管理,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工程资金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要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款。

3、民办中小学的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区校安办给予指导,并实施监管。

六、工程监督和管理

各乡镇(街道)和河东工业园区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督查与评估。

1、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和河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是本辖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相关中小学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或建筑设计和施工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

2、依法办事,规范程序。工程建设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在工程立项、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

3阳光操作、接受监督。校舍安全工程要向社会公布,所有工程项目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设计单位、监理监督人员等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所有项目要公开招投标,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要列入政务或村务公开范围,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4强化监测,督促落实。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定期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中小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或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主题词:校舍安全  实施方案  通知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097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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