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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招考消防文职雇员简章
作者: 日期:2009-10-13 10:44:23 出处: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河东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充实消防执法警力,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河东区公安消防大队会同区劳动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消防文职雇员8名(男性)。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招考条件

1、国家计划内大专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2、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30岁,身高1.70米以上;

3、身体健康,行动敏捷,听力、视力正常,无肢体残缺,无传染病,无其他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

4、无纹身,无违法犯罪前科,工作责任心强,政审合格。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2)学历证书(3)户口簿(4)其他证件(以下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6)报名时需交报名费20元,考务费80元。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

报名地点:河东区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电话:8381766 8381627

联 系 人:贺作龙 高立军

(二)此次招聘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写作(一张试卷)。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根据总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录用意见。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身体条件执行,其中两眼裸视1.2以上。体检费自行负担。

三、福利待遇

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为每月500元,正式聘用后,聘期2年,每月工资为800元(含奖励工资100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统一服装。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河东区消防文职雇员岗位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查处,并取消其录用资格,整个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共同监督。





                       河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河东区公安消防大队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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