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东政办发〔2009〕152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东区2009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河东区2009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河东区2009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目标,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活动,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任务目标
在全区粮食和蔬菜生产重点乡镇、街道选择200个示范村,每村遴选1名农民辅导员和20个科技示范户,全区共培育200名农民辅导员和4000个科技示范户。通过开展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辅导员科技文化素质和示范带动能力,提高示范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建立基层农技人员与农民辅导员的“点对点”联系,建立健全新型农民培训长效机制。
三、培训步骤
(一)遴选农民辅导员和科技示范户。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村委推荐、区农业局审核备案”程序,坚持“服务方便、示范带动”原则,在全区9个乡镇、街道遴选200名农民辅导员,由农民辅导员和村委会在本村从事农业主导产业的农户中选择确定4000个科技示范户,报区农业局审核备案。
(二)确定培训机构。按照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09]29号)文件精神,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师资力量强、教学设施完善、设备齐全,熟悉农民培训工作,培训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能集中办班培训、及时进村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为基本条件,确定培训单位。
(三)组织开展培训。农民辅导员培训由培训机构负责,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按照农时季节分批分班进行,每次集中培训时间为15天。科技示范户培训由农民辅导员负责,采取现场指导的方式,通过技术示范、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形式对示范户进行培训。面上及普及性培训主要通过河东有线电视台、河东农业信息网、远程教育网、“科技三下乡”等渠道,采取举办知识讲座、发放技术明白纸等形式进行。
(四)项目监督管理。区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制定项目培训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资金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对项目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各项费用支出,实行培训机构补助资金申领报帐制度,确保农民辅导员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加强对培训单位、培训教师和农民辅导员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优罚劣。
四、培训内容
(一)优质专用小麦栽培技术。主要针对我区大面积种植的济麦22号、良星99和临麦4号三个优质专用小麦品种进行主导技术培训。培训技术分别为:小麦精播、半精播高产栽培技术;小麦氮肥后移高产栽培技术;旱地小麦节水高效综合栽培技术;小麦配方施肥技术;稻茬麦高产栽培技术;麦田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等。
(二)重点蔬菜生产技术。主要针对大蒜、番茄、黄瓜、辣椒、菠菜等主导作物和主导品种,开展关键技术培训。培训技术分别为:出口大蒜标准化栽培技术、营养块壮苗培育技术、新型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设施蔬菜土壤消毒技术、蔬菜测土配方施肥及土壤盐渍化生态控制技术、蔬菜病虫害生态防治技术、出口蔬菜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等。
(三)农产品贮藏、加工和保鲜技术。主要是大蒜、菠菜等农产品的采收、包装、贮藏、运输、保鲜和加工技术等。
(四)农业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五、培训计划
培训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阶段(2009年9月18日-9月25日)。成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培训实施方案,遴选农民辅导员和示范户,建立项目相关档案。
(二)培训实施阶段(2009年9月25日-2009年12月20日)。共举办10期培训班,每期3天,对农民辅导员进行集中培训,每期培训100人,每人培训15天。根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技术指导,进度安排如下:
2009年9月中下旬:举办培训班2期,时间6天,集中开展技术指导3次,巡回指导农民4000人次。主要培训小麦秋种技术和新型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营养块壮苗培育技术、设施土壤太阳能-石灰氮消毒技术等。
2009年10月:举办培训班3期,时间9天,集中开展技术指导7次,巡回指导12000人次。主要培训小麦冬前管理技术、蔬菜育苗技术、设施环境调控技术、蔬菜贮藏加工技术、农产品市场营销知识等。
2009年11月:举办培训班3期,时间9天,集中开展技术指导8次,巡回指导农民8000人次。主要培训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法律法规等。
2009年12月上中旬:举办培训班2期,时间6天,集中开展技术指导9次,巡回指导6000人次,主要培训蔬菜贮藏、保鲜加工技术、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知识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下旬)。对培训单位和农民辅导员进行绩效考核,对示范户接受培训指导情况进行调查考核。
六、培训管理
(一)建立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按照项目规定和实施方案要求,在培训任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进度计划等方面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培训教师、技术指导人员和农民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实行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
(二)加强培训档案管理。培训机构对参训农民建立详细的培训档案,包括培训卡和电子档案。给农民辅导员和示范户发放培训记录卡,记录培训基本情况和培训内容、地点、时间。建立培训过程档案,实行培训对象签到、培训教师签字、培训现场照片留存制度,加强对培训过程的档案资料管理。
(三)加强培训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对培训教师和农民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结合起来对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农民辅导员和技术指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落实情况、农民辅导员培训效果和满意度。对技术指导员和农民辅导员考核主要通过调查示范户接受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示范户的实际受益等情况。
(四)搞好协调服务。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密切协作机制,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努力为项目实施创造浓厚氛围。加强对培训教师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培训,通过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考察、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培训能力。积极组织部分农民辅导员和示范户到省内外农业科技园区、龙头企业参观学习,提高学科技、用科技和传播科技知识的热情,增强示范带动能力,提高培训效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和项目方案实施、措施落实、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规范项目实施。按照规定选择培训单位和农民辅导员,通过招标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农民培训经验的培训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农民辅导员和示范户。
(三)严格考核制度。采取培训过程考核和培训效果相结合的办法对培训教师、农民辅导员和科示范户进行绩效考核,培训教师实行末位淘汰,农民辅导员按10%的比例进行淘汰,科技示范户按15%的比例进行淘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强化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农[2007]48号)文件要求,严格项目资金支出,保证项目实施效果,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河东区2009年新型农民培训项目任务分配表
河东区2009年新型农民培训项目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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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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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辅导员培训任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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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示范户培训任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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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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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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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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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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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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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 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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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600
|
|
太 平
|
20
|
400
|
|
八 湖
|
20
|
400
|
|
汤 河
|
20
|
400
|
|
凤凰岭
|
20
|
400
|
|
刘店子
|
16
|
320
|
|
九 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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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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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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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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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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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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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农业 农民 培训 通知
抄 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