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东政办发〔2009〕168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东区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河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河东区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河东区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简称“新农合”)政策,切实做好我区2010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推进我区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开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充分保障参合农民利益和权益为出发点,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制度的覆盖面,确保2010年全区新农合整体参合率达99%以上,力争实现100%的目标;确保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2010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
二、筹资对象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规定,凡我区辖区内农村户籍的居民(不含服役士兵、服刑人员以及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在校大学生),均可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合。
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以家庭为单位、随家长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可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三、筹资标准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鲁政发〔2009〕90号)规定,2010年我区新农合筹资标准为120元/人,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每人20元,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补助100元。
四、筹资时间
2010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从筹资动员会之日起,实行边宣传发动,边收缴筹集资金的办法,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农民筹资缴费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筹资任务以区政府下达的任务数为准)。12月31日17:00前,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将参合农民个人缴纳的参合资金汇总后划至区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
五、筹资方式
(一)普通农民参合缴费: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由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组织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村组干部以户为单位收缴现金。参合资金缴纳后,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填写《2010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登记表》,并开具《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费专用票据》,所收资金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通过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财政所缴入区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
(二)特殊人群参合缴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70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参合的农民,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部门可代其缴纳全部(或部分)个人应缴参合费用。农村残疾人名单由区残联统一提供给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其个人应缴资金由区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多方筹集后划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出资帮助本村部分或全部村民缴纳参合费用,但不得以垫资的名义事后再向参合农民收取参合资金。
(四)红十字会、工商企业、社会人士等组织和个人可以资助农户参加新农合,代缴参合费用。
六、工作步骤
2010年全区新农合筹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部署筹资阶段(2009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做好2010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各项准备,召开全区2010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全面启动筹资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要在11月底前召开由乡、村干部及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新农合动员会议,宣传解释政策,部署筹资工作,完成收缴业务工作操作培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新农合的目的、意义及已取得的成效,利用新农合补助的典型事例对农民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发动,正确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新农合。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好相关专题片,及时采编报道新农合工作情况,滚动播放新农合有关政策。教育、农业等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配合做好新农合筹资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对在外务工的农民,各村(居)要通过有效方式与其取得联系,保证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参合费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宣传发动工作贯穿筹资工作的始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收缴,登记造册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制定工作日程,并向社会公布筹资方式、集中筹资的时间及地点、所需证件资料、缴费金额等。卫生等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于11月30日前将参合收缴工作的相关资料准备到位,并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位制作电子文档并打印成册提供给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
1、区卫生局(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准备参合登记表册、政策宣传通告;
2、区残联负责提供全区农村残疾人名册;
3、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费专用票据》。
从12月1日起,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正式启动收缴工作。组织以村(居)委会干部为主,驻村干部负责,以家庭(户)为单位填写参合登记表,收缴个人应缴费用。收缴期间实行周报制,每周五下午3:00前向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报告参合费用收缴进度。在筹资过程中,实行整户参合,开具区财政部门提供的《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费专用票据》(收据上应注明参合农户的户主及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姓名),并及时将资金上缴至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财政所,由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财政所在规定时间统一上缴到区新农合基金财政账户。要做到填写登记表和收缴参合资金同步进行,集中汇总,登记过程中务必将参合农民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有关内容登记准确。对实施减免的农民不再收取参合资金,但要区分类别、单独登记。区内农民群众的筹资工作必须在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在12月31日前必须将收缴资金全部划至区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以银行回单为准),区残联要将其资助对象参合资金于12月31日前划至区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
(三)汇总数据、填发证件阶段(2009年12月21日—12月31日)。区合管办对全区参合人数、参合资金进行全面核对,确认相关登记内容无误后,进行参合数据汇总,并将有关数据资料集中打印后反馈到各村(居)委会复核,确认相关登记内容无误后,将参合人数及录入资料有关情况汇总,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公章后报区合管办,区合管办将以此作为考核的依据上报。
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作医疗证》的填写和发放工作。在填发证件时,要认真核对上年和今年的参合人数、参合人员基本情况,对姓名有误和漏录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合管办要及时予以修正和补录。
本阶段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合管办必须使用新农合信息管理专用软件,将已登记造册的有关参合数据录入微机,为2010年启用该系统做好前期准备。
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筹资任务,并切实做好信息核实和统计汇总。要依据户口簿人口信息情况,认真核对、仔细填写参合人员缴费信息登记,确保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及时汇总上报、录入微机和填写证件,确保2009年12月31日前将合作医疗证发放到参合农民手中、 2010年1月1日起参合农民享受到新年度的新农合补偿政策。
(四)后续收尾、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月1日—2月28日)。保证2010年1月1日按时启动运行新一轮新农合,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合管办完成最终数据汇总,核实确认统计2010年我区参合人数,区财政局根据最终确定参合人数核拨区级补助资金,申请上级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由区政府督查室、区卫生局按照区委、区政府2009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统计指标考核细则》中“卫生工作考核细则”及《河东区新农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相关标准要求对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的新农合筹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考核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农合制度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筹资工作是事关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统筹经济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共建和谐河东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10年度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任务。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新农合工作的重要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落实。要实行领导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要建立“包干责任制”,继续采取班子成员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的办法,层层落实新农合筹资工作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我区2010年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区直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新农合筹资工作,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做好农村亲属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带头参合。财政、卫生、农业、民政和残联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卫生部门及新农合管理机构要深入基层,做好新年度新农合资金筹集、软件更新和费用报销的准备工作,加强对工作进度、表册填写、制度完善、信息录入、医疗证填写发放等方面的业务指导,确保新农合筹资工作顺利进行。区残联负责落实所资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个人参合费用。财政部门要同步做好票据签领、资金入户、进度统计、财务管理、按期报告等工作,并做好新农合经费的预算、拨付、管理工作,按照实际参合人数及时将参合农民配套资金足额划拨到区新农合基金专户。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作为筹资工作的主体,要确保辖区内新农合参合率达到目标要求,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筹资工作而造成的上访事件。区新农合管理机构要加强协调,做好指导和督促检查、基金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及时通报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的筹资进展情况,确保筹资工作圆满完成。
(三)完善机制,落实奖惩。区里将新农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领导重视、操作规范、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予以通报表扬。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在筹资过程中违规操作、未征得农民同意强行代扣垫资、虚报参合人数、不严格执行以家庭为单位参合规定及套取、截留、挪用参合资金等行为,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全区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任务分配表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
区人武部。
附件1:
全区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任务分配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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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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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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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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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曲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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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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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头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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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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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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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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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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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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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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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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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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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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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店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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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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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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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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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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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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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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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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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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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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