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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09-12-15 10:00:09 出处: 点击:

 

临东政发200956

 

 

河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临沂汤泉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省、市属驻河东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09]76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临政发[2009]35号)精神,切实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普查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主要任务。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全区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通过组织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查清全区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111日零时。

三、组织与实施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经济社会各个方面,技术要求高、组织实施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河东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公安、计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入户登记调查,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新闻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努力为普查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我区农村人口多,人口流动性强,人口普查任务艰巨、难度加大。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要分别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人口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普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普查领导小组及人口普查机构组建工作要在20091130日前完成。

四、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09]76号)文件要求,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确保普查所需的各项开支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聘用调查员的补助经费由市、县(区)、乡三级按111的比例分别负担。各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普查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勤俭节约,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数据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加强宣传工作。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突出做好政策宣传,消除普查对象顾虑,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河东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计划  统计  人口  普查△  通知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1021日印

河东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刘克祥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宗芬  区政协副主席、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褚庆宝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老龄办主任、金融办主任

    区统计局局长

    河东公安分局副局长

  员:朱孔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金河  区发改局副局长

       宋建轶  区教育局副局长、纪委书记      

           区监察局副局长       

       周俊峰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保存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连芳  区人事局副局长

       王振树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向年  区农业局副局长

           孙甲明  区卫生局副局长

           张奎良  区广电局副局长

           李宝生  区文化体育出版局副局长          

张俊松  区建设局纪委书记

林凡卿  区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刘士彬  区民政局纪检组长

君宝  区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庞西祥  河东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季夫军  河东工商分局副局长

           杨成功  河东城管执法分局副局长

刘义浩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贞年  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德刚  区统计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李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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