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河东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
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决定: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月15日至17日在河东召开。
会议的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河东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河东区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河东区2009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0年区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并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