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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2010-01-20 15:47:35 出处: 点击:

 

河东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手续

办理科室:城建科

办理对象:需进行道路占用挖掘的有关单位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建城[1993]410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省建委鲁建办发[1993]55号鲁价涉发[1994]185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挖掘占用申请报告;

2、敷设主管线段建设工程规划手续;

3、经审查的施工图;

4、施工计划及方案;

5、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现场勘察;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城建科意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3、下发道路挖掘批复;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现场放线;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挖掘修复费:①沥青主次干道:120/m2;②沥青一般干道:105/m2;③水泥砼道路:230/m2;④普砼板人行道:40/m2;⑤砂土路面:30/m2

城市占道费:①施工停放车辆占用人行道的:0.3/m2昼夜;②占用车行道的:0.5/m2昼夜;③商亭、摊点经营占道:0.5/m2昼夜;④繁华地段经营占道≤1/m2昼夜。

收费依据:建城[1993]410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省建委鲁建公发[1993]55号 鲁价涉发[1994]185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手续

办理科室:园林处

办理对象:凡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发[2003]21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申请表;

21:5001:1000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图(经市规划局审批盖章有效);

31:2001:500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图;

4、建设工程绿化规划说明书。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申请表;

2、建设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3、进行现场勘察与方案审查;

4、经审查合格发给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书”并在申报图纸图签处加盖“绿化规划审批专用章”;

5、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办理时限:申报材料齐全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绿化规划审批工作。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手续

办理科室:园林处

办理对象:临时挖掘占用城市绿地的单位、个人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2、《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4号);

3、《临沂市绿化管理办法》(临政发[2003]4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临时挖掘占用申请报告;

2、位置图;

3、施工方案及计划;

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提出申请,业务受理;

2、勘察现场;

3、费用收缴;

4、签批手续,现场放线;

5、竣工验收,材料归档。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起,5个工作日完成。

收费标准:

1、《临沂市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收费标准》;

2、《临沂市绿化树木补偿费、代植费收费标准》,详见临价费发[2006]151号文。

收费依据:关于同意《临沂市城市绿化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临价费发[2006]151号文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移植、砍伐、修剪城市树木手续

办理科室:园林处

办理对象:申请移植、砍伐、修剪城市树木的企业、个人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2、《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4号);

3、《临沂市绿化管理办法》(临政发[2003]4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移植、砍伐、修剪城市树木申请报告;

2、位置图;

3、移植、砍伐、修剪计划及方案;

4、移植、修剪、保洁措施。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提出申请,业务受理;

2、现场勘察;

3、费用收缴;

4、签批手续,现场核查放线;

5、验收现场,材料归档。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起,5个工作日完成。

收费标准:详见临价费发[2006]151号文

收费依据:关于同意《临沂市城市绿化补偿收费标准》的复函临价费发[2006]151号文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绿地广场使用手续

办理科室:园林处

办理对象:申请使用绿地广场的企业、个人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2、《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4号);

3、《临沂市绿化管理办法》(临政发[2003]4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绿地广场使用申请报告;

2、位置图;

3、使用计划及方案;

4、安全保证措施。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提出申请,业务受理;

2、现场勘察;

3、费用收缴;

4、签批手续,现场核查放线;

5、验收现场,材料归档。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起,5个工作日完成。

收费标准:绿地广场内举办活动的绿地使用标准详见临价费发[2006]151号文

收费依据:关于同意《临沂市城市绿化补偿收费标准》的复函临价费发[2006]151号文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手续

办理科室:环卫处

办理对象:城市中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以临政办发[2006]50号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依据制定罗政办发[2006]75号文,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申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基数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直接征收

办理时限:按月计收,也可按季度或年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收费标准:详见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通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第二章。

收费依据:以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06]75号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为依据。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手续

办理科室:招标投标办公室

办理对象: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30号令);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拟招标项目备案登记;

2、代理合同;

3、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4、招标文件;

5、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文件;

6、现场勘查图纸,答疑文件;

7、造价咨询单位审查文件;

8、评标报告;

9、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审查招标投标单位资格; 办理时限:7日内

2、审查招标文件;     办理时限:3日内

3、审查造价咨询单位资格; 办理时限:3日内

4、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办理时限:20日内

5、发放中标通知书;    办理时限:公示期满后3日内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手续

办理科室:招标投标办公室

办理对象:工程建设单位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

1、《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设部[1994]482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批文;

2、用地许可;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环保评估。

办理程序: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办理时限:收件后5日内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建筑工程合同审查备案手续

办理科室:招标投标办公室

办理对象: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

1、《山东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30号令)。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副本原件

办理程序:提交合同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科室:质监站

办理对象:全区所有规模以上建筑工程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国务院279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所建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

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5、监理中标通知书;

6、监理公司;

7、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8、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

办理程序:持相关材料,经五大责任主体单位签字盖章齐全后到建设局质监站办理手续。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对不实行监理项目:不超过建安工作量的1.2‰;

2、大型建设项目:不超过建安工作量的0.4‰;

3、中小型及其他工业民用工程:不超过建安工作量的0.6‰。

收费依据:价费字[1993]149号、计价格[2001]585号 鲁价涉发[1995]44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

办理科室:施工科

办理对象:全区规模以上建设工程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398号《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991]13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中标通知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

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方案;

6、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及建筑拆装队伍资质证书等情况;

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9、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件;

10、施工组织设计。

办理程序:持相关文件资料到建设局质监站办理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预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手续

办理科室:招标投标办公室

办理对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工程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省人民政府181号令《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省财综[2004]9号文件《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办理程序:登记备案交费  

办理时限:办理施工许可证前

收费标准:建筑面积8/m2

收费依据:鲁财综[2004]9号文件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节能建筑认定手续

办理科室:招投标办公室

办理对象: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建设部第143号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181号令《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鲁建发[2005]30号《山东省建筑节能审查监督暂行管理办法》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工程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建筑材料、产品、构(配)件的相关性能指标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和山东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4、具备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条件的地区,工程项目应提供由具有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报告》;

5、施工单位提供的与建筑节能有关的施工资料;

6、监理单位提供的与建筑节能有关的监理资料。

办理程序:组织认定评审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手续

办理科室:施工科

办理对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单位和个人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文件(临政发[2006]14号)《关于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规划、立项、审批文件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持有关材料一次性足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办理时限:获得规划立项之日起15日内缴纳

收费标准:

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或改建住宅楼、办公楼以及商业经营用房。按建筑面积155/m2

2、工业企业新建厂房、仓库及其他生产性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30/m2

收费依据: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文件(临政发[2006]14号)《关于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初审手续

办理科室:施工科

办理对象:河东区内的建设项目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文件;

2、建设用地许可证;

3、规划许可审批;

4、中标通知书;

5、勘察合同;

6、设计合同;

7、施工合同;

8、建设监理合同;

9、监理的中标通知书;

10、设计图纸审查;

11、质量监督手续;

12、安全监督手续;

13、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消防审批;

15、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清欠说明;

16、绿化规划审批;

17、环保手续审批;

18、施工许可申请表。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后持相关材料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办理科室:施工科

办理对象:河东区内的建设项目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0047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持相关材料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

办理科室:企管站

办理对象:建筑业企业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企业资质: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5)建筑业企业资质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6)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7)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8)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9)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10)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2、申请资质升级的应提供以上(1)(2)(4)(5)(6)(8)(10)外,还应提交:

1)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企业年度财务、统计报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初审部门初审;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2、审批部门审批;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3、审批结果在公众媒体上公告;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科室:企管站

办理对象:工业产品生产或经营单位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鲁建发[2002]19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和注册商标;

3、代理商的代理证明;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的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6、国家及省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书等资料;

7、提供建设工业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8、其他相关的必备文件。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受理申请;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2、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3、报省建设行政和主管部门审批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征收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

办理科室:施工科

办理对象:建设单位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人[1994]69号)山东省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管理办法(鲁建工劳[1996]01号)临沂市建筑工程劳保费用管理暂行规定(临政发[1999]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工作意见(临政发[2004]11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中标通知书;(3)施工合同。

办理程序:审查提供材料  

办理时限:若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收费标准:

1、工程总造价的2.6%

2、包工不包料的,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一律按人工费的32%标准计提。

收费依据: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1995]77号)临沂市建筑工程劳保费用管理暂行规定(临政发[1999]40号)

政务公开事项:房屋初始登记初审

办理科室:房产处

办理对象:房屋权利人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地产测绘管理办法》《临沂市村镇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临沂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申请审批表;

2、土地使用证书或批文(校验原件);

3、建设工程许可证或批准建设文件;

4、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公产)(校验原件);

5、竣工验收报告;

6、房屋平面图;

7、安全鉴定报告(私人住宅除外)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测绘(前置);

2、当事人申请;

3、受理;

4、审核后报市房产局。

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起5个正常工作日,如补件、资料补齐日为受理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初审

办理科室:房产处

办理对象:河东区城镇居民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临沂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07]45号)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夫妻双方无房或住房证明、收入证明;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办理程序:持相关材料办理申报材料审批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政务公开事项:房屋拆迁许可证初审

办理科室:房产处

办理对象:实施房屋拆迁的单位或个人

办理依据(有关文件、政策文号及内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科院305号令)《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及附图;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产权调换房屋的房源证明和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受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核后报市房产局。

收费标准:拆迁管理费:4.2/m2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的通知》([1993]价费字第13)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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