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思想,周密部署。1月24日,我区召开再生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上传达了区委刘占仁书记就再生资源整治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有祥就整合部门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25日区委政法委又牵头召开相关部门调度会议,就政策把握、执法界限、人员车辆等行动安排做了具体要求。
二是强化领导,加强调度。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我区成立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政法委明确一名副书记担任行动组长,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供销社等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集中行动开始以来各组长均在整治一线现场指挥;工作小组每天下午4:00召开调度会议,汇总当天进度,及时调度部署下一步任务,确保了集中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三是分类整治,细化责任。各职能部门共抽调精干人员32人,分4个小组,每组8人,并依据成员单位各自职能将整治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将排查出的城区所有再生资源经营站点,全部逐一进行分析梳理,建立台帐,落实了承办单位,逐一制定整治措施,做到一点一策,定点定人,实行分类整治、挂牌整治和销号整治制度,确保了责任落实。
四是强化措施,强力推进。行动中本着文明执法、规范管理、分类整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各行动组以工商执法人员为主,派出所民警和区再管办执法人员配合,对本组范围内的废旧金属经营业户进行巡回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反复依法告知,工商分局对无证经营站点进行了依法取缔,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巡警大队也同时介入巡查,对存在的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集中行动开展4天来,共下发整改、限期搬迁、关停通知书、告知书120余份;查处铁路沿线非法设点收购废旧金属案件6起,处罚6人;自行清理整改13家,依法关停3家。【文/田运 审核/增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