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区审计局召开全体机关人员大会,为审计人员开讲新年廉政教育第一课。会上集体学习了《河东区审计局廉洁从审十项规定》,要求全体审计人员坚持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审计署“八不准”等廉洁从审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会议还对落实2010年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实施“阳光审计”。继续实行审前公告制度,在审计业务开始前,在区政府网站刊登《审前公告》,公布审计的范围、对象、时间、审计纪律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二是发布“禁酒令”。规定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对违反规定的负责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三是实行“问责制”。规定审计项目结束后,被审计单位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又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查出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该审计项目负责人及审计人员渎职责任。【审核/孟令银】
【本网讯】 近日,区审计局召开全体机关人员大会,为审计人员开讲新年廉政教育第一课。会上集体学习了《河东区审计局廉洁从审十项规定》,要求全体审计人员坚持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审计署“八不准”等廉洁从审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会议还对落实2010年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实施“阳光审计”。继续实行审前公告制度,在审计业务开始前,在区政府网站刊登《审前公告》,公布审计的范围、对象、时间、审计纪律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二是发布“禁酒令”。规定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对违反规定的负责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三是实行“问责制”。规定审计项目结束后,被审计单位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又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查出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该审计项目负责人及审计人员渎职责任。【审核/孟令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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