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区统计局按照《山东省统计局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河东区实际,经过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及时安排开展了河东区农业能源消费情况调查工作。
根据省统计局统一抽取样本单位,涉及到全区郑旺、刘店子二个乡镇的三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煤、电、汽油、柴油等能源消费情况。
按照区统计局统一安排,由区农调队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分赴这二个乡镇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组认真询问、详细记录、细致分析、并查阅相关会计报表,势力把差错消灭在基层、消灭在源头,有效保证了调查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调查数据基本符合全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费情况。【审核/邵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