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人事局关于为河东区广播电视局 公开考聘播音员(主持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区广播电视局公开考聘女播音员(主持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主持人和新闻事业,政治思想过硬,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 2、2008年-2010年国家计划内招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限播音主持、音乐专业)。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和文学、艺术修养,以及新闻采编处置技能,创新能力强。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身高162㎝以上。 5、思维敏捷,口齿清楚,音质好,上镜形象好。 二、报名 报考人员于2010年3月22日至26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区人事局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2932388。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收取考务费70元。 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2日。 三、考试 考试为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从事播音(主持)工作必需的言语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束后,由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五、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批准聘用的人员,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发试用工资。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区人事局办理有关手续,列全额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河东区人事局关于为河东区广播电视局 公开考聘播音员(主持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区广播电视局公开考聘女播音员(主持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主持人和新闻事业,政治思想过硬,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 2、2008年-2010年国家计划内招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限播音主持、音乐专业)。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和文学、艺术修养,以及新闻采编处置技能,创新能力强。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身高162㎝以上。 5、思维敏捷,口齿清楚,音质好,上镜形象好。 二、报名 报考人员于2010年3月22日至26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区人事局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2932388。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收取考务费70元。 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2日。 三、考试 考试为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从事播音(主持)工作必需的言语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束后,由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五、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批准聘用的人员,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发试用工资。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区人事局办理有关手续,列全额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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