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一加强资金管理。设立了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了低保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建立健全低保金发放制度,严格执行三对照原则,即对照发放名单,对照保障人数,对照保障金额。全面实行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由区农村合作银行通过财政涉农“一本通”系统,直接将保障金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既减少了中间环节,又避免出现挪用克扣和不按时发放低保金的问题。 二规范档案管理。结合全区基层民政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低保档案软硬件设施建设,为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配备电脑、电话、档案橱等设施,充实了民政工作人员,统一制作了调查登记表、审批表、收入证明表及低保对象发放表等表册,并认真做好微机信息的录入上传工作,做到一户一档,户户有档可查。 三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常补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每季度审核一次,并根据每个家庭贫困程度的不同适当调整补助等次,确保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严格审批管理。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乡镇(街道、企业工会)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的运行机制,严格审批程序。【审核/韩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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