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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0-08-19 16:30:52 出处: 点击:

 

临东政办发〔201015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东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河东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年三月十二

 

 

河东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环卫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乡镇为主体”的原则,完善城乡环卫设施功能,提高城乡环卫管理水平,改善城乡环卫状况,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逐步实现城乡环卫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理顺工作关系,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村收、镇集、区运、市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形成区、乡、村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卫工作格局,全区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100%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环卫机构。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成立环卫所,组建专门环卫保洁队伍,建立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环卫领导体制和环卫保洁、收集、清运人员的管理体制。要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结合辖区实际,建设布局合理、收储量不少于8吨的垃圾收集站,收集站可与公厕联体,也可单设。九曲街道、工业园区辖区内的城中村及社区要配备生活垃圾箱(筒)。其他乡镇街道在驻地道路(街口)根据居民居住情况,按照不超过200米设置1处的标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所辖村居社区按照每40户设置1处的标准,在主要道路(巷口)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三)配备专业保洁人员。九曲街道、工业园区辖区内的城中村及社区,要选配专业人员,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投放,附近有垃圾收集站的,一律投放到垃圾收集站内。其他乡镇街道驻地产生的生活垃圾由驻地保洁人员统一收集运送到本乡镇街道垃圾收集站;所辖村居社区按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收集人员,将村居社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送到本乡镇街道垃圾收集站。

(四)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根据考核情况,设立专项资金,对城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实行奖补。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将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费用以及收集容器的建设、更换、维修费用列入年度预算,保障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正常运转。村居社区也要筹集足额资金,保障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建设、更换、维修以及保洁收集人员的工资。

(五)加快中转站、运输设备设施的升级改造。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加快实施城乡居民生活垃圾中转、运输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工作,全部使用压缩中转站、封闭式车辆,努力提高设施设备档次,提高运输能力。要做好对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村居社区不得使用车况较差、安全系数较低的拖拉机和农用车辆,清运车辆必须密封加盖,杜绝二次污染。

(六)实行生活垃圾总量兜底结算制度。按照“行政处罚要严、经济处罚要重、责任追究要到位”的原则,依据区域人口规模测算垃圾产生量,九曲街道、工业园区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天1公斤计算,其他乡镇街道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天0.2公斤计算,分别测算出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年度垃圾总量。将生活垃圾产生量与处置费用挂钩,制定出年度计划,确定总量基数。半程填埋场和中环新能源公司作为终端处理场地,半程填埋场对汤头街道运送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中环新能源公司对城区和其他乡镇街道运送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建立台帐,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凡是垃圾运送量达不到年度计划80%的,仍按年度计划进行结算;超过80%的,据实结算。

(七)做好生活垃圾有偿服务费的征收工作。生活垃圾处置费由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承担一半,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河东区建制镇(街道)驻地和社区垃圾处理有偿服务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收费标准,加大征收力度,确保足额收取垃圾处置有偿服务费,并及时上缴区财政。

四、工作考核

(一)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由区环卫处负责,成立考核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具体分工为:

一组:考核九曲街道、工业园区、相公街道。

二组:考核凤凰岭街道、汤河镇、郑旺镇。

三组:考核八湖镇、刘店子乡、汤头街道、太平街道。

(二)考核时间。

每月定期不定期考核3-5次,每季度汇总1次。

(三)考核内容。

1.组织机构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2.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及人员配备情况。

3.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道路保洁情况。

4.生活垃圾处置费收取情况。

(四)考核办法。

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赋分,具体见考核细则(附后)。区环卫处根据考核细则对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列入城镇建设年度工作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的指导和督查。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是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作的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将责任分解到村居社区和辖区内有关单位。要督促各村居社区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严格标准,科学运作。各级各部门要将农村环卫工作放到与城市同等重要的位置,统一规划,严格标准,科学有序地开展工作。要严格落实“五化”标准,即管理规范化、运作市场化、队伍专业化、作业精细化、机制长效化,确保实现农村环境与城市环境同步改善的目标。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形式地宣传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引导群众增强社会公德和卫生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河东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细则

 

 

 

 

 

 

 

 

 

 

 

 

 

主题词:城乡建设  环卫  方案  通知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3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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