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东政办发〔2010〕100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区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0〕52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88号)要求,结合我区水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现作如下通知。
一、专项整治工作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以建立良好的水资源管理秩序、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全面整顿和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对未纳入管理的取水户全面纳入管理,对未缴纳水资源费的取水户依法追缴、补缴水资源费,对计量设施不完善的限期安装,切实做到取水必须经过许可,用水必须严格计量、依法缴纳水资源费,违法取水必须依法处罚,为在全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打下良好基础,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
重点整治非法打井、无证取水、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等违法取水用水行为,解决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等水资源管理不到位问题,全面清理不符合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取水用水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取水用水管理方面。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开展水资源论证的;
2.不经取水许可擅自凿井或建设其它取水工程设施的;
3.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违法取水的;
4.越权审批、违反审批程序办理取水许可的;
5.违反取水许可审批规定,超量取水或擅自改变取水水源、
取水用途的;
6.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的。
(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方面。
1.拒缴、拖缴、欠缴水资源费的;
2.应征未征或未足额征收水资源费的;
3.不按标准征收、擅自提高或降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
4.未使用或部分使用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征收水
资源费及未使用专用票据的;
5.未经省政府批准,擅自出台减征、缓征、免征水资源费
政策的;
6.违反法定用途不规范使用水资源费的。
三、专项整治工作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2010年8月开始,至2010年11月结束。
整个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8月15日-8月31日)。
1.区政府组织召开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2.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认识。
3.区水务局根据区专项整治通知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在区水务局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5.区水务局和全区取(用)水单位对照水资源管理有关规定和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表。
6.区政府将成立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联合调查组,对全区取用水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或未整改完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予以全区通报。
(二)检查阶段(9月1日-10月20日)。
区政府将组成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个检查小组检(抽)查5-10个企业或部门,对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迎接省、市政府检查及总结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通过对全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形成依法、有序管理水资源长效机制。检查完成后,要形成书面整改意见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巩固整改成果。区水务局对全区开展活动情况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报区政府,并向全区进行通报。
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为扎实推进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区政府成立了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考评工作。区里将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督导组,分片包干,检查督导专项整治进度及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行动开展情况的调度检查,对工作开展好、措施落实快的给予表扬;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二)强化协调配合,注重整治成效。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到多个部门,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研究制定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查处,对抗拒检查、拒不履行整治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决不姑息手软。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必要时要予以新闻媒体曝光;对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反映的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受媒体及群众监督。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构建依法、科学、有序管理水资源的长效机制。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对每一个用水户建档立卷,对其取水口、自备井、企业节水及水资源费缴纳情况分别整理归档,逐步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对违法水事行为查处的长效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全区依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水利 水资源△ 整治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