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东政办发〔2010〕17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
行政执法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省、市属驻河东各单位:
为促进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区政府确定在全区开展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行政执法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积极培育和弘扬依法行政理念,强化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塑造行政执法单位的良好形象,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参加评选的范围和条件
(一)参评范围
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省市属驻河东各单位(包括所属执法部门)。
全区行政执法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具有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2)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经常研究制定并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措施,法制工作机构健全,领导干部和工作队伍配备到位,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3)领导班子和法制工作队伍团结奋斗,作风端正,善于开拓,勇于进取,工作扎实,成绩突出。法制工作机构在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出谋划策,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4)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措施得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到位。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对违法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时予以处理,有错必纠。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工作制度健全,办案质量较高;
(5)各类规范性文件拟制质量高,并经过合法性审查,适应本部门、本单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没有与上位法和上级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现象,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及时;
(6)业务学习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政府法制宣传活动卓有成效,理论研究成果较多。
2、全区行政执法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政治敏锐性强,政治思想素质高;
(2)遵纪守法,廉洁勤政,不谋私利,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威信较高;
(3)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法为民的观念,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意识强;
(4)在行政执法岗位上爱岗敬业,工作积极,态度端正,作风扎实,勤奋努力,行政执法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为本部门、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全区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的评选,要适当向执法一线倾斜。
(二)各乡镇、街道和执法部门要做好表彰评选和上报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分别填写《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和《全区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经逐级审核同意盖章后,连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材料,一式3份,于 3 月17 日上午10时前报区政府法制局。
联系人:徐崔嵬 联系电话:3101618。
附件:1、2009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名额分配表
2、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3、全区行政行政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评选△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