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区民政局在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等方面做到“三个注重”,使程序操作公开、透明、阳光。
一是注重完善机制。重点对低保对象的程序认定、申报审批、低保评审等方面的机制进行充实完善,使农村低保工作形成“集体审批、村务公开、及时公开、规范作业、严格把关”的工作责任机制,切实规范和加强全区农村低保工作的运作。
二是注重审批程序。坚持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发放低保证——信用社代发低保资金的“十步流程”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注重严格政策。具体围绕“四坚持”、“四不准”、“三不纳入”、“三调查”的原则,确保农村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四坚持”即坚持本人申请;坚持所在村委会初审;坚持乡镇审查把关;坚持区民政局对各乡镇上报的低保对象进行集中研究、集体审批。“四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务必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准优亲厚友,务必要公开、公平、公正;不准平均分配,务必保证重点;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务必手续健全,照章办事。“三不纳入”即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村级低保评议小组评议的、没有乡镇审核的、没有张榜公布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但好逸恶劳的不纳入。“三调查”即对低保对象有疑点的进行调查;对低保对象有分歧的进行调查;对低保对象有举报的进行调查。(审核:韩庆林)